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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之光,法护乡童 —— 未成年人保护法下乡,青年学子点亮希望之光

2024-07-04 20:46 来源:中教网九江教育融媒    阅读 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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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网九江7月4日讯(通讯员 罗冬瑾)2024年7月3日,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普法启明社会实践队前往九江湖口流乡村青年村开展普法调研工作,为当地人民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当地法律宣传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法》下乡,点亮希望之光。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2024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人罪犯达到1.2万人,同比增长77.67%。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严峻,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中,低龄未成年人的占比也在上升。例如,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259人、8169人、8710人,分别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57%、11.04%、11.1%。这一趋势表明,越来越多的低龄未成年人卷入了犯罪活动。鉴于此,对乡村的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迫在眉睫。2024年7月3日清晨,普法启明社会实践队从乡政府出发前往青年村。与当地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后,共同前往青年村各住户进行普法调查。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普法启明社会实践队深入基层,下户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教育。为响应国家垃圾分类政策的号召,把垃圾分类的思想理念带入农村,普法队伍也同时展开了垃圾分类调查。

普法过程中,实践队队员们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结合当地居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实践队队员们为当地居民发放普法宣传册并介绍《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普及房地产相关的法律,同时教导当地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贯彻垃圾分类的政策教育,培养当地人民垃圾分类的思想理念。当地村民积极配合队员们的调查和宣传,充满热情,为队员们的宣传提供了动力。

深入田野,共绘未成年人保护新篇章。在青年村,大多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和正在上小学的儿童,老年人法律保护意识的薄弱加上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使得送法下乡势在必行。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普法启明社会实践队深入农村开展普法调研活动,同时关心当地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践行初心和使命,有一份光,发一份热,努力成为一支有力量、有责任、有温度、有担当的普法队伍,推动法律普及事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深耕未保法,共筑乡村儿童成长净土。普法启明社会实践队通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村民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该法律的内容和意义,从而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这有助于村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其次,宣传活动还能让村民明确自己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如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这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宣传活动还能引导村民关注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健康成长。这有助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法治观念和创新精神的未来公民。同时,通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推动乡村环境的净化和改善。例如,减少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等。这有助于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普法启明社会实践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在乡村的意义非常重大。它不仅有助于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健康成长,还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通讯员 罗冬瑾)

图①为实践队队员与当地居民互动。中教网通讯员 罗冬瑾 摄

图②为实践队指导老师下户调研。中教网通讯员 罗冬瑾 摄

图③为实践队队员为当地居民发放宣传册。中教网通讯员 罗冬瑾 摄

图④为实践队队员为当地小朋友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调查。中教网通讯员 罗冬瑾 摄

图⑤为实践队张贴的普法宣传海报。中教网通讯员 罗冬瑾 摄

图⑥为实践队全体成员在乡政府合影。中教网通讯员 罗冬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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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中教网教育融媒体 赵林朗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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