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日,金岭回族中学举行“‘未’你而来,护‘童’成长”校园法治报告会。
金岭回族镇一级主任科员刘长兵,镇综治办主任付玉彬,镇团委书记宋炳舒,镇妇联主席石雯雯,金岭回中法治副校长、金岭派出所指导员王有国,山东鲁熙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世聪,金岭中心校负责人参加活动,会议由金岭司法所所长赵昕昕主持。
金岭中心校负责人为活动致辞。他要求同学们认真学习本次报告会,掌握法律法规,深刻体会其中的意义、内涵和实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做一个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鲁熙律师事务所赵世聪律师给同学们作《杜绝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赵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阐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赵律师还通过在校学生较为普遍的不良习惯引发的违法犯罪等具体案例,给学生以警示和启发,并介绍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方法。赵律师希望同学们能从身边小事做起,时时刻刻审视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小学生。
金岭派出所王有国指导员作《做一名反电诈小卫士》专题法治讲座。王指导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的概念、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传统诈骗进化的新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重点介绍了兼职刷单类、网络贷款类、短信链接类、网络交友类诈骗等在校园内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通过深度剖析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典型案例,引导师生认清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和危害,提升师生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能力。
报告会最后,金岭派出所治安队长于警官在学校操场带领学生学习了基本的防身术。于警官为大家介绍了防身术的重要性,给学生们示范防身术动作要领。他将理论知识和动作示范相结合,帮助同学们掌握在遭遇陌生人抓住手腕、手臂、衣领等多种恶意行为时应该使用的自救技巧和脱险办法,在场学生热情高涨,踊跃参与。
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最有力武器。金岭回族中学将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让“祖国的花儿”始终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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