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儿童成长的奠基阶段,也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为保障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责任,确保每一位幼儿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积极响应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的号召,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大家说”系列活动。通过教职工共同分享学习感悟,与家长及社会公众共同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分享学习心得,凝聚法治共识,走进法律、理解法律、践行法律,为孩子们的未来保驾护航,推动学前教育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之“园长说”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王亚莉
学前教育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我们坚持将立德树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活动,通过生活化、游戏化的方式,在幼儿心中厚植爱国情怀。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幼儿从小感受文化魅力,增强民族认同。我们始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用心用情为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我们携手共筑学前教育的美好未来!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副园长符君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学前教育领域的大事。其中第五十六条提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游戏是孩子的天性,也是最自然的学习方式。法律明确这一点,提醒我们要杜绝“小学化”,尊重儿童发展规律。比如,孩子们在角色扮演中学习社交,在积木搭建中培养创造力。这些充满教育智慧的日常活动,正是法律温度的体现。作为幼教工作者,我们要将法律精神融入实践,守护孩子的游戏权利,让教育回归本真,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之“主任说”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园长助理梁红霞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为幼小衔接指明方向——拒绝“小学化”,让成长有梯度。我们以游戏化学习替代机械灌输:用积木培养空间思维,通过绘本渗透阅读能力,在种植活动中启蒙科学认知。联合小学开展“课间十分钟模拟”等活动,帮助孩子从生活习惯、社交能力、学习兴趣三方面自然过渡。童年不是“抢跑”的竞技场,而是培育生长力的沃土。让幼儿园与小学温柔衔接,让孩子带着热爱奔赴新旅程,就是对“依法育儿”最好的践行。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后勤主任陈静
《学前教育法》第六十七条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立了新标准。作为安全管理者,我深知这不仅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份重大责任。我们着力打造“三化”安全管理模式:制度标准化、培训实战化、防控常态化。通过“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式,我园建立了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并获评成都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未来,我们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建立安全评估追溯体系、构建家园社联防网络、研发儿童安全素养成长模型,通过PDCA闭环管理持续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之“党员教师说”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党员教师罗莲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三十六条“幼儿园教师应当爱护儿童”的规定,是我每天践行的教育准则。俯身倾听童言、用拥抱化解委屈,这些微小举动都是对“爱护儿童”最质朴的诠释。作为教师,我深知专业能力和良好品德是根本。我坚持学习提升,只为给孩子们最科学温暖的启蒙。家长的认可、孩子的笑容,都是我坚守的动力。我愿做孩子成长的引路人,用专业和热爱践行教育初心。让我们共同关注幼儿教师群体,以尊重和理解守护孩子们的未来!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党员教师、年级组长熊艳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八条强调幼儿园要“指导家庭科学育儿”,这让我深感家园共育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与家长保持沟通:入园离园时的交流、定期家长会、详实的成长档案等,让家长全面了解孩子的社交、学习和情绪发展。同时,我们也会分享专业的育儿方法,如情绪引导、习惯培养等实用技巧。多年经验告诉我,只有家园紧密合作,才能实现“1+1>2”的教育效果,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之“团员教师说”
成都市第三十三幼儿园团员教师何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条“面向全体、关注个体差异”的理念指引着我的教育实践。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种子,有着不同的成长节奏。在日常教学中,我通过细致观察因材施教:对内向孩子给予鼓励,帮他们建立自信;为活泼好动的孩子设计趣味活动,引导他们专注投入。让每个孩子都能按照自己的步调成长。实现个性化教育需要家园社协同努力。让我们携手为每个孩子量身定制成长方案,助力他们成为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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