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崔登友)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东林小学认真学习,精心组织开展《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
一是加大《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学校利用LED展示屏、板报和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二是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自觉做《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践行者、宣传者。
三是开展《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践活动。学校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了一次以《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活动方式,宣传《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劝导市民自觉践行《条例》。
四是有序推送《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资料。学校利用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渠道,有序向家长推送《条例》的宣传资料和信息,引导家长和学生在践行《条例》上互帮互学,共同成长。
通过宣传教育,使《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师生和家长以及社会人心中,自觉以《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争做乐山市文明行为人,为乐山文明树立榜样。
声明:凡来源或标记以“中教网”之内容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至发布之日起7天后方可原文转载(有特殊声明除外),转载时请在显要处注明来源以及联系方式。
责编:中教网教育融媒体 赵旭 投诉举报